传统广告时代,创意与传播,泾渭分明,各自做好自己分内的领域就好。
但移动互联网时代,一切逻辑都变了。
创意与传播变得越来越密不可分。
首先,传播媒介变了。
传统广告时代,视频创意的主要发布媒体就是电视台,只要广告在电视上播放,守株待兔,消费者自然就会看到。
但今天,人们获取资讯和娱乐的主平台变成了移动互联网,想让消费者再看到你的广告,守株待兔显然就不可能,必须追着消费者的注意力跑,分散在不同自媒体平台上。这让原来
TVC15秒、30秒的时长标准变得没有意义,时长和媒体变了,创意自然跟着变。
其次,传播逻辑也变了。
在互联网时代,观看的主动权掌握在网友手中。只是将视频创意的媒介由电视变为互联网,其实是毫无意义的。网友第一眼看到你了,如果不感兴趣可以瞬间关掉、划走,传播效果为0。互联网时代的传播逻辑是,创意必须让消费者自发的产生观看、讨论的兴趣,甚至愿意转发扩散,这样创意才能真正具有传播力,传播到目标消费者那里。创意与传播变得密不可分,融为一体。可以说,不考虑传播,没有话题性和自传播性的创意,在互联网时代毫无营销效果。
最后,观众的视频审美也变了。
短视频的兴起,对观众的视频审美趣味也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。传统时代,拍摄制作技术有高门槛,视频与观众之间的关系还是单向的向观众输出、“征服”观众。视频创意做的视觉效果够高端、惊艳、炸裂、大场面,都可以“征服”观众,让观众印象深刻。但随着各类国内外视效大片的轮番轰炸,观众已经对视觉奇观、大场面,越来越审美疲劳、失去兴趣了。再加上随着短视频兴起,视频拍摄制作技术的大众化普及,视频摄制早已失去神秘性与高端感。试图再用技术性的视觉效果“征服”观众已经不可能。反而回归人性本身,靠有趣的情节、走心的文案、接地气的姿态,更能让观众接受和喜欢。技术是一时的,但人性是永恒的。视频创意今天也必须考虑观众审美趣味的变化。
比如《啥是佩琦》因其极具创意并感人的情节和充满真实感的画面,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吸引了无数人的眼球,即使作为一支广告,还是在微博和朋友圈等重要社交媒体上屡屡破万转。 视频广告在今天,依然具有强大的营销效果和生命力,但也必须与时俱进,不断适应时代变化。在创意初始阶段就要考虑到媒介形式、传播性与观众审美趣味变化。唯有创意与传播一体化,视频广告才能发挥更大的营销作用,才有更广阔的未来。